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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承诺
1.阀门类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一年并提供在此期限内的免费备件清单,免费维保期间内如发生非人为原因引起的损坏(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我公司将及时免费更换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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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公司本着以客户利益为第一,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尽己所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
产品品质承诺
1.我公司从台湾引进先进加工检验技术,按照台湾先进的设计理念和台湾的精湛的生产工艺、全面遵循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按 GB、JB、SH、HG、CJ 等相关的国内标准以及 ANSI、JIS、BS、DIN 等国外标准设计制造和检查验收。
2.对所有分供方都进行考察、评审,所有产品的采购都只在合格分供方进行。对分供方所提供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都需经过严格复查,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
3.对分供方所提供的铸锻件、铸钢件、不锈钢铸件均具有合格的化学成分分析单与物理性能检测单;
4.产品制造严格执行“双三检”制度,不合格零件不转序、不装配、不出厂;
5.总装后按 GB13927、JB/T9092、CJ/T3056 标准进行强度、密封综合性能测试(介质为水、煤油、气体);
6.我公司对产品的质量及交货期负责,产品交货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终身维护。对于产品质量引起的后果,我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操作不当引起的后果,我公司将以最低成本价对设备进行维护。

欢迎咨询
石油,调整能源结构是我国近期的重要任务,而利用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正是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最现实、最主要的方向。”
“生物质能的应用技术开发,旨在把森林砍伐和木材加工剩余物以及农林剩余物如秸秆、麦草等原料,甚至是生活垃圾通过物理或化学化工的加工方法,使之成为高品位的能源,提高使用热效率,减少化石能源使用量,保护环境。”周凤起耐心地讲起了科普,生物质能资源丰富,可循环使用,具有二氧化碳零排放、绿色环保能源的美誉。
就地取材前景看好
笔者深入到一些掺烧生物质发电的企业了解到:江苏宝应协鑫生物质环保热电公司掺烧稻壳、锯末和树皮等生物质发电,一年消耗83万吨,约占燃煤总热值的40%;在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厂,主要掺烧生活垃圾发电,年处理垃圾26万吨;在南京协鑫热电厂竟然掺烧生活污泥来发电。
据测算,每两吨秸秆的发电量相当于一吨煤。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晓平介绍,我国每年农作物秸秆年产量约为6.5亿吨,相当于3.25亿吨煤;林区的废枝每年可达10亿吨,约合5亿吨以上的煤。“不仅如此,秸秆还是一种煤无法媲美的清洁能源。环境国际能源机构的研究表明,秸秆是一种很好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其平均含硫量只有3.8%。,而煤的平均含硫量约达1%。”
“我国生物质能的资源量现在每年大约为8亿至10亿吨标准煤。据预测,仅秸秆直接燃烧发电一项,每年将使中国农民在基本没有新投入的情况下增收人民币60多亿元;而且将是中国最大的环保项目,有效解决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仅秸秆直接燃烧发电一项,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500万吨,节约标煤近1000万吨,新增绿电150亿千瓦时。”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副所长韩文科说,“由于技术、投资和政策等方面的原因,生物质能在我国的开发应用非常有限。”
谁在制约生物质能发电?
韩文科表示:“生物质能的特点是资源丰富稳定,但是分布分散,收集和运输困难,比较适合于分散利用。另一方面,生物质能目前有效利用的比例很低,要充分体现它的洁净性并在能源结构优化中充分发挥作用,必须有大范围的高效利用作前提,这就必然要求全社会对生物质能技术有全面的了解和认同,在生物质能技术产业化和商品化的过程培育成熟的市场,形成大量的用户,使生物质能作为商品能源的比例有显著的提高,最终体现出其环境及社会效益。”
他认为,当前缺少有效的政策与资金扶持。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只有一般性的鼓励政策,对生物质能没有操作性较强的具体办法,所以政策力度不够,落实困难。“这主要体现在实际应用中生物质能电力上网困难,目前政府的定价没有体现生物质能对环保的贡献,电力价格不合理,很难吸引投资资金。同时国家和地方对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没有明确的指引,扶持政策不到位,补贴渠道不畅通,经济优惠政策很难落实。”
韩晓平也持类似观点:“根据今年开始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虽然国家已出台生物质能发电补贴0.25元/千瓦时的政策,但仍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协调机制;对于农林废���物混燃量小于总热值80%的情况,国家规定不给予补贴,限制了混燃技术的推广应用。”他进一步解释道,中国生物质发能电尚处于示范项目阶段,示范项从立项、建设、发电上网到验收,尚无专门的管理办法,大大影响示范项目的进度,也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示范项目需要国家在政策、财税、科技投入和管理方面给予积极关注、支持。”
此外,到目前为止,用于生物质焚烧发电的锅炉及燃料输送系统的技术和设备均产自国外,国内尚无制造厂家,这成为制约我国生物质能发电高效、低投入、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时,由于缺乏核心技术,投产后的生物质能发电企业可能将长时间受制于国外企业。
扫清障碍靠什么?
针对生物质能发电存在的主要问题,专家们认为,应该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推广政策,逐步建立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选择多种实用技术和设备,形成良性竞争,以推进生物质能发电的应用。
韩晓平表示,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推广计划,引导行业发展示范推广可以在应用中解决这些问题,使技术逐渐成熟,为技术的全面推广奠定基础,同时示范推广可以在应用中提高技术的可靠性,减少技术风险,增加用户的信心,提高本技术在社会上的影响,带动社会资金进入生物质能行业,在短期内解决高新技术试用期一般投资人和银行不愿意介入高风险行业而碰到的资金困难,培育出成熟的市场,为生物质的大范围利用创造条件。
韩文科着重从政策层面分析认为,应该制定专门的鼓励政策,吸引社会投资发展可再生能源,政府应进一步落实对可再生能源的保护政策和激励政策。“这些政策包括立法保护和以经济的手段扶持。实行全成本定价办法,把与能源生产有关的全部费用考虑进去,例如:硫化物和氮氧化物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特殊物质对健康的影响、二氧化碳排放的潜在费用等。实行全成本定价,将会提高化石燃料的成本基准,相对可再生能源而言,成为鼓励利用的一项措施。”(/
证监会:刑法修有利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完善制度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近日在上海表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6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与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密切相关,监管部门将及时完善配套制度。
谢庚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举行的“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谢庚说,此次刑法修正涉及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防止挪用上市公司资产、打击市场操纵行为等基础性、关键性、突出性问题,与市场微观主体的自我约束,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密切相关。
谢庚说,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直接关系到市场秩序,关系到投资者投资决策和权利保护,关系到股权分置改革后市场约束的形成和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新的刑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将有助于抑制虚假信息披露,促进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也对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挪用上市公司资产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是过去几年资本市场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违反了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利益,影响市场信用,影响投资者信心。新的刑法修正案将在惩处和防止挪用上市公司及证券公